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函〔2022〕3號)和《關于做好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2〕3號)等文件精神和河南省研究生招生相關規定等文件精神,認真落實我校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辦法,制定實施細則。
一、工作原則
(一)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二)堅持科學選拔的原則,全面考查,綜合評價,全面衡量、擇優錄取,確保質量。
(三)增強復試錄取工作的科學性、規范性和有效性。
(四)堅持以人為本,服務考生,維護考生合法權益。
二、組織領導
醫院成立研究生招收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的具體過程進行指導和監察。主要職責:結合本單位實際,制訂復試工作實施細則,組織成立本單位的復試專家小組和資格審查小組、技術保障小組,各工作小組實行組長負責制。負責本單位分專業招生計劃方案的制定、復試試題的命制工作、擬錄取考生名單、對參加復試而未予錄取考生的解釋等工作。
三、復試程序及相關要求
(一)復試名單及復試差額比例
復試考生成績滿足學校已公布的我院總分數線和單科的最低分數線要求。結合一志愿過線人數,在單科不低于上述分數線的基礎上,總分自高向低排序。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不低于120%。
(二)復試方式、時間和考場安排
1.復試方式: 采用現場復試,包括專業筆試和面試。
2.復試時間:一志愿2023年3月30日09:00-18:00。
調劑考生擬于2023年4月7日09:00-18:00(具體見我院官網后續通知)。
(三)資格審查
1.提交材料內容:參照鄭州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考生須知-鄭州大學研究生院 http://gs.zzu.edu.cn/zsgz.htm。
所有考生均需提交:準考證、居民身份證(正反面)、學籍學歷(學位)證明、成績單、政審表、誠信復試承諾書、復試通知單以及其他特殊政策相關材料 (國防生、少民干),將材料清單附在首頁。
2.資格審查時間及形式:
(1)一志愿過線考生:考生本人需準備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套,并于 2023 年 3 月 27日上午 8:30-12:00 或下午 14:00—16:00 提交至鄭州大學附屬兒童醫院(鄭州市金水區龍湖外環東路33號)門診樓3樓A區教學科辦公室,我院留存復印件,原件審核后退回學生本人。
(2)調劑考生: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接到復試通知書當日;
將需提交材料按順序掃描到一個 PDF 中,按下列方式命名:導師單位+報考專業+專業方向+考生姓名,例如:兒童醫院-兒科學-李XX。 發送至電子郵箱 zzdxfsetyy@126.com。
3.學院資格審查小組對考生報考資格、相關證件、復試資格等進行初步審核,不符合條件者不能參加復試。
(四)復試內容及權重
1.一志愿上線考生
①專業課筆試
時間:2023 年 3 月 30日(周四) 9:00-10:00
地點:鄭州大學附屬兒童醫院(東區)臨床培訓與考核中心
復試科目:詳見鄭州大學附屬兒童醫院 2023 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專業 目錄(http://gs.zzu.edu.cn/zsgz.htm)
權重:滿分100 分,占復試成績的 20%。
②面試
時間:2023 年 3 月 30 日(周四) 10:00-17:00 。
內容:外語口語聽力和專業能力面試,合并進行。外語口語聽力考試范圍為日常交流能力和專業英語應用能力。專業能力面試涵蓋專業知識、實踐能力及既往學業表現等相關內容,具體內容由復試組專家確定。面試時間總時長一般不少于 20 分鐘。
復試還需綜合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心理健康狀況及身體狀況。此項不作量化計入復試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權重:外語口語聽力滿分100 分,占復試成績的 20%;專業能力面試滿分100分,占復試成績的 60%。
復試成績全部量化,復試成績滿分為100 分。復試成績=筆試成績×20%+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成績×20%+專業能力面試成績×60%
2.調劑考生則需等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開通后,在我院官網另行通知復試時間。
復試過程全面實行全程錄像錄音,錄像或錄音的存儲介質需由我院保存至考生畢業備查。
3.考生復試設備及考試規則要求
①考生攜帶身份證、復試通知書、圓珠筆或鋼筆參加,嚴禁攜帶與考試無關用品,復試過程全程實時監控,發現手機等通訊設備,視為作弊,考試成績記零,作弊行為記入個人誠信檔案。
②嚴禁考生對復試過程進行錄音錄像,嚴禁將復試資料上傳網絡或提供給他人,一經查實取消其復試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
(五)復試成績及公示
1.復試成績全部量化,復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2.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折合為百分制),按相應的權重相加為綜合成績;我院設定復試成績所占的權重為30%。
綜合成績=初試成績(折合成百分制)×70%+復試成績(百分制)×30%
3.復試總成績低于60分者、復試期間審查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者、考試違紀及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一律視為復試不合格,均不予錄取。
4.復試工作結束后48小時內在在鄭州大學附屬兒童醫院網頁公示復試排序名單(按綜合成績降序排列)及專業招生計劃。擬錄取名單由研究生院統一公示,未經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不予學籍注冊。
我院對于一志愿過線考生單獨排序,原則上優先錄取一志愿過線考生,調劑考生按照剩余計劃從高分到低分排名錄取。
(六)體檢
體檢在入學報到時進行,具體方式和安排按研究生院的通知執行。
四、調劑工作
依據學校規定,專業調整及調劑的考生均通過全國統一的“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不少于12個小時,考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最長不超過36小時。對申請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按考生初試成績和學科專業的其他學業水平要求,綜合考量、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一)調劑考生需滿足教育部及我校關于調劑的基本原則。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我院調劑專業的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二)調劑信息發布
我院將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陸續發布缺額信息,并預先在我院網站發布通知。
(三)其他
1.如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研招網上確認相關操作,則視為自動放棄。
2.咨詢電話:0371-85961551
五、錄取工作
根據本院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錄取人數按學校最終下達招生計劃執行。
將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入學后3個月內,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六、其他要求
為便于各專業確定導師,復試前考生在報考專業方向依次選擇3位導師,在相近專業方向依次選擇1-3位導師。考生復試前登錄鄭州大學研究生教育支撐平臺,核對自己基本信息,網上提交選擇導師結果,下載打印《鄭州大學2023年攻讀碩士學位考生選擇導師情況表》,按要求提交。
七、監督與申訴
(一)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各單位主要領導及主管院長、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員及復試專家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
(二)實行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紀檢人員要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督,發現問題及時向招生領導小組報告。
(三)實行復議制度。保證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的暢通。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責成復試專家小組進行復議,并將復議結果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以上未盡事宜,參照鄭州大學有關文件執行。
監督電話:0371-85961809